服务说明: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消防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》相关要求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应急管理部发布了《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》,对消防水带、喷水灭火产品等十三类消防产品(含部分火灾报警产品)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,改为自愿性认证,仅保留公共场所、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、灭火器、避难逃生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。对保留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,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3C认证监管。我司可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提供3C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从申请到取证的全过程咨询服务,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建立、维持;体系文件修订、完善;供应商评价、进货检验、过程检验、例行检验、确认检验指导和仪器设备的检定/校准代办;工厂检查不符合项整改;员工认证法规、认证知识、工厂质量管理、产品标准培训等。

服务对象:消防产品生产企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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